燃起心中火.點亮人世燈  /總幹事 林憲明    【阿猴通訊 第六期 半年刊 100年7月1日】

      民國83年某月,連續幾天看了某葬儀社女土工阿金,將骨灰罈內的骨骸,拿進拿出放在火化場邊的水泥地上擦拭並曬太陽,我好奇問說:這是哪裡人的骨骸,怎麼至今還未領理呢?阿金回說:這些骨骸是我老闆奉檢察官指示,從恆春鎮某山腳處運來殯儀館驗DNA後,仔細照料靜待找到家屬前來認理。我聞言後,心中一陣酸悸,屍骨未理,深感難過不捨;隨即雙手合十膜拜致意,並內心默念,希望能夠早日入土為安。

      那麼巧,隔數天負責驗此骨骸的陳姓檢察官,又輪值來殯儀館驗畢另一具大體後,來辦公室找我,問說:管理員,是否可以幫助那具女孩子的骨骸苦主家屬協助善後,因為已找到他的母親,但他的父親以失蹤多年,家境堪憐。我回說:試試看盡力協助。當天隨即打電話問該禮儀社老闆,當時他回說:喪葬費用至少要新台幣36,000元始能圓滿。猶記得當時,我對殯葬禮俗還沒有進入狀況,各式喪葬費用標準又不一,又還沒有成立慈善會,只是憑著一股熱忱與想幫助人的傻勁,利用當時既有的條件找到認識的慈善會與好友、同事,開始去協助各地方有需要的案件幫忙處理善後。 36,000元是一筆不算少的數目,何況”死人錢”又不能討價還價。白天正在苦思如何解套,當晚輪值夜班,約莫在晚上8時許,電話鈴響那頭傳來男士聲音說:你那裡是不是殯儀館,我說是,接著很有禮貌請問有需要我效勞的地方嗎?對方接著說:你那裡有沒有往生者家屬沒有錢可以善後,需要幫忙的。我心中一愣,腦海浮出菩薩慈祥莊嚴面貌,怎麼那麼巧。隨即告知需要 36,000元的善款,正好有個個案要幫助。再寒暄一會兒,約好隔天他從潮州拿錢來協助。

      也真守信,隔天依約拿錢來,印象中是一對約30出頭賢伉儷,太太好像已有身孕,我道謝後,旋即離去。當天把錢繳給葬儀社後,隔天我請了公假,坐上葬儀社小貨車護送那具骨骸罈到恆春苦主家中,並慰問致意。但也奇怪,事後想致意打去潮州那對夫妻從此人間失聯。至今回想,天地之大,冥冥之中皆有安排,只有用心去做應該都可以很圓滿

      這篇真實故事,不是很詭異精彩,誘因為正值農曆七月份。再加上我近期公務也較繁重,無法靜下心寫長篇故事,對不起,讓你們失望了,下期再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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